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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评

以馈遗及门为耻

稿件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5-01-16 09:27:00

  对待礼物的态度,体现一个人的品格操守。

  明代王恕为官刚正不阿,廉洁奉公,敢于直谏,爱护百姓。《明史》记载:“弘治二十年间,众正盈朝,职业修理,号为极盛者,恕力也。”称赞他:“恕扬历中外四十余年,刚正清严,始终一致。”王恕曾写有一自题联,“仕于朝者,以馈遗及门为耻;仕于外者,以苞苴入都为羞”。他将此联贴在官署大门上,以此自警。这就是王恕的“羞耻观”,也是其清廉本色的真实写照。为官者要做到清清爽爽、堂堂正正,都应“以馈遗及门为耻”。

  何为廉洁?东汉学者王逸在《楚辞·章句》中注释:“不受曰廉,不污曰洁。”意为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,不让自己洁白的人品受到玷污。可见,不接受他人馈赠,“以馈遗及门为耻”,是一个人廉洁自律的重要保证。北宋包拯以处事刚毅、端正执法、为官清廉闻名于世。他任端州知州期间,“不持一砚归”。不仅如此,包拯六十大寿时,再三声明“拒收寿礼”。张奎与包拯既是同乡好友,又同殿为臣,便送上自己的那份寿礼,并以诗表心意:“同窗同师同乡人,同科同榜同殿臣。无话不谈肝胆照,怎能拒礼在府门。”包拯回应道:“我们本是知音人,肝胆相照心相印。寿日薄酒促膝谈,胜似送礼染俗尘。”最终,张奎只得把礼品带了回去。

  历史上,像包拯那样,不接受他人礼物的为官者还有很多。明代况钟赴京述职之际,苏州官员和百姓馈礼送行,他全部拒绝,以诗明志:“清风两袖朝天去,不带江南一寸棉。”清代叶存仁离任之时幕僚送来礼物,他赋诗表明态度:“月白风清夜半时,扁舟相送故迟迟。感君情重还君赠,不畏人知畏己知。”这样的为官者,毫不苟取,自然流芳后世。

  “以馈遗及门为耻”,彰显的是高尚情操。《左传·襄公十五年》记载了子罕“不贪为宝”的故事。面对他人馈赠的宝玉,子罕说,“你把宝玉当作宝贝,我却把‘不贪’当作宝贝,我们各取其美。”生活中离不开物质,但非我所有,应不取一丝一毫。很多为官者不接受馈赠,内心坚守的就是以“不贪为宝”。

  “以馈遗及门为耻”,展现的是内在自律。耻是一种价值观,也是一种道德自觉。面对送上门的礼物,是满心欢喜、欣然接受,还是深以为耻、果断拒绝,体现的是不同境界。被誉为“四知先生”的杨震,以“天知、地知、你知、我知”拒礼,既保持了廉洁品格,也展示了自律操守。我们常讲,内因是决定性因素。有了“耻感”这一内因,才能不为利益所动,不让馈遗及门。

  不接受他人礼物、不拿不该拿的东西,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。焦裕禄严格自律,不吃下属送来的鲜鱼;谷文昌洁身自好,从来“不沾公家一寸木材”;杨业功要求部属“携礼莫入”,不收他人一张宣纸……这些优秀共产党人,用实际行动立起了如何对待物质利益的导向和标杆。相反,少数党员干部甘愿成为“物质主义”的奴隶,对送上门来的礼物总是“笑纳”。殊不知,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”。探究那些贪腐官员,他们缺少的正是“以馈遗及门为耻”的自警自省。

  今天,我们处在物质生活相对充盈的年代。对党员干部来说,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,既违反党的纪律规定,也容易带坏社会风气、损害党的形象。新征程上,每名党员干部都应保持“以馈遗及门为耻”的内在自觉,心不动于微利之诱,目不眩于五色之惑,始终不放纵、不越轨、不逾矩,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(石珊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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